很多人尤其父母輩的人以為自己認識對方,自己為對方設想周詳,也付出巨大的犧牲,這已足夠證明自己對對方的愛的真實。
但曾寶儀在她的書“人一生最大的成就,是成為自己”裡給我們的提醒,值得我們反思:
“人就是這樣。我們經常按自己的想法,去決定是非對錯,卻忽略了「對方」怎麼想。我們覺得這樣美,覺得這樣好,甚至覺得……「我這麼做是為你好」!然而,所有一意孤行、一方強加的「為你好」,最後只會在對方身上留下傷痛。那個對方,可能是植物、動物,也可能是子女、伴侶,或任何一個我們所愛的人。 傷痛不只來自彼此之間的衝突或抗拒,也不只來自倔強的屈服;當對方有著「因為你是為我好,所以我得接受」的想法時,即使是心甘情願的妥協,他依然都因此變得「不再是自己」。松樹不松樹了,苔癬不苔癬了,孩子不孩子了,我也不我了……無法真正成為自己、活出自己,當然會造成傷痛。 當我們真正地愛一個人,不會希望對方痛苦。當對方能真正自在地舒展自己,感覺自己所有真實面貌都被接納、被包容的時候,或許才是真正的愛的展現。因為,那也是我們所有人都希望被愛的方式,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