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餘年前,在我退學要移民前,中學老師語重心長地對我說,你要為國爭光。 雖然我一直搞不懂那是甚麼意思,但仍然記在心裡。
回望這三十年,我既沒有學大成回國報效,也沒有拿了甚麼冠軍並告訴人我還是國人,更沒有宣揚厲害了我的祖國。 當然,從來沒有問過老師,為國爭光對他來說到底是甚麼意思和期待。
不過雖然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我有了信仰並因此一直在煉淨我的品格。我也珍惜現在的自由,也有參與社區工作和為人發聲。 當我們讓社會上的人明白原來國人也可以有“非戰狼,粉紅和大媽”的為人的,這難道不也是在“為國爭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