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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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ar, Facts, and Responsible Leadership: Reflections on the Debate Around Bill C-9 | 恐懼、事實與負責任的公共對話:對 Bill C-9 爭議的一些反思

    Over the past weeks, I have been following discussions surrounding Canada’s proposed Bill C-9, particularly the claims made by some Conservative MPs and commentators that Christians could be “charged for reading the Bible.” As someone who cares deeply about faith, public life, community dialogue, and responsible leadership, I believe it is important that we p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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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 C-9 法案:對抗仇恨,法律之外我們還需要什麼?

    加拿大聯邦政府近日提出 C-9 法案,旨在更新與仇恨相關的刑事法律,加強對仇恨動機行為的處理,並為弱勢群體提供更清楚的法律保障。這項法案回應了近年社會中對仇恨、恐嚇與排斥現象的真實憂慮。 在一個多元族群並存的社會裡,沒有人應該因為自己的族裔、宗教、性別認同或身分背景,而對公共空間、社區活動或敬拜場所感到恐懼。從這個角度來看,C-9 法案試圖為「安全與尊嚴」劃出更清楚的底線,其立意值得肯定。然而,公共政策除了要問「是否必要」,也必須同時追問:這樣的法律是否足夠精準?是否真正回應問題的根源?又是否可能帶來未被充分討論的影響? 仇恨是真實的,但仇恨的根源不只是法律問題 仇恨確實會傷害人。它不只是情緒,更會轉化為暴力、排斥與制度性的歧視。法律在這裡扮演重要角色——界定界線、提供保護,並清楚表達社會不可接受的行為底線。 然而,仇恨很少單純源於法律不足。它往往滋生於恐懼、孤立、誤解、社會斷裂,以及長期被忽視的失落感。若只依賴刑事工具來回應仇恨,卻忽略這些社會條件與人際關係的裂痕,法律往往只能處理結果,而難以觸及成因。因此,任何以「對抗仇恨」為目標的公共政策,都必須與教育、社區建設、社會支持與跨文化對話並行。 歷史的提醒:當「正義」變成不容質疑 在討論仇恨與法律時,我們也需要誠實面對一個沉重的歷史經驗:當某一種立場被視為「絕對正確」或「不可質疑」,它本身也可能成為壓迫的起點。 在基督教歷史中,「以神之名」或聲稱「聽到聖靈感動」,曾被用來辯護許多今天看來令人痛心的行為。從十字軍東征、異端審判,到殖民主義與種族壓迫,宗教語言曾與權力結合,合理化戰爭、掠奪與排除。這並不是否定信仰本身,而是提醒我們:問題往往不只在於仇恨是否存在,也在於權力如何被使用。 當主觀感受缺乏制衡,傷害往往以正義之名出現 無論在宗教、政治或公共論述中,人都很容易把自己的恐懼、偏見或既得利益「神聖化」或「道德化」。歷史上,教會曾以神之名支持奴隸制度與各種不平等;今天回望,我們清楚知道,那更多反映的是當時的社會結構與權力關係,而非真正的公義。 這正是公共政策必須警惕的地方:當某種「正確立場」不再容許被檢視,制度就可能偏離原本保護人的初衷。 那麼,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如何被保障? 這是圍繞 C-9 法案的核心問題之一。在自由民主社會中,一個重要原則是:法律應規管具體行為與可證明的公共傷害,而不是個人的信念本身。 宗教自由的核心,不在於某種信仰是否被所有人認同,而在於人們是否能夠在不使用暴力、不煽動傷害的情況下,持守並表達自己的信念。因此,保障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的第一道防線,是確保法律針對的是明確的恐嚇、暴力、阻撓與煽動行為,以及可被司法檢驗的公共傷害,而不是單純令人不舒服、具爭議性或不被認同的觀點。 精準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保障自由,並不意味著沒有法律,而是需要界線清楚、定義狹窄、門檻嚴謹的法律。模糊的條文,往往不是保護弱勢,而是把過大的詮釋權力交到執法者或政治氣候手中,反而可能傷害少數群體,包括宗教少數與邊緣社群。 因此,任何反仇恨立法,都必須經得起檢視:定義是否清楚?標準是否一致?是否仍然保留合理的異議與公共討論空間? 程序正義,是宗教與言論自由的安全網 即使法律立意良善,程序正義仍然不可或缺。清楚的起訴標準、證據要求、司法獨立與上訴機制,並不是拖慢正義,而是防止正義被濫用。 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被冒犯的權利」,而是在高度爭議中,仍能被公平對待、被審慎裁決的權利。這種制度上的克制,正是一個社會成熟度的體現。 法律之外,公共政策更深的責任 如果我們真心希望仇恨減少,公共政策也必須同時投資在法律之外的層面:修復社區中的關係、加強對多元與歷史不公的教育、支援那些感到被邊緣化與被忽視的人,並為對話而非對立創造公共空間。 許多城市的經驗顯示,當人們感到被看見、被尊重、被納入,仇恨的吸引力就會下降。這些成果,往往來自長期、細緻而不顯眼的社會工作,而非單靠刑事條文。 結語:我們希望成為怎樣的社會? C-9 法案值得被嚴肅討論,也值得被審慎修正。但比支持或反對某一條法案更重要的,是持續追問:我們希望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又如何在對抗仇恨的同時,也守護自由? 法律可以劃線,但社會如何跨線同行,才是真正的考驗。如果這場關於 C-9 的討論,能促使我們不只談刑責,也重新思考權力、關係與責任,那麼這場討論本身,就已經具有公共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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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四堵牆的牧養

    在許多人眼中,牧養的場域似乎自然被限定在教堂的四堵牆內:禮拜、講道、祈禱和宗教熱誠。然而,我越來越深刻地感受到,牧養的呼召遠遠不止於此。牧養不是維繫靈性儀式的工作,也不是照顧中產階級脆弱心靈的舒適服務;它更是一種臨在,是一種願意走出去的陪伴。 真正的牧養力量在於敢於進入公共空間,走入街頭、社區中心、學校、市政廳甚至人們日常生活的角落。這些地方充滿張力、差異與複雜,但也是真實生活的現場。當牧養進入其中,它便不再只是教堂內的宗教語言,而是一種公共關懷。在食物、住房、文化、藝術、正義、心理健康與包容等議題上,信仰的生命力能夠被具體地展現。 「不止關心中產的內心玻璃」這句話一直提醒我,牧養必須觸及弱勢、邊緣和被忽略的人群。牧養不是一種宗教消費品,不是為靈性舒適而提供的服務,而是陪伴與同行的姿態。它要走向破碎之處臨在,在孤單之中與人同行,在被排拒的角落裡帶來尊嚴與希望。這種牧養不再只是等候人走進教堂,而是帶著教會的心走出去,與他們一起站在真實的生活面前。 牧養的核心是故事。當我們走入社區,與人分享餐桌,聆聽生命故事,牧養便從「宗教消費」轉化為「公共參與」。生活中的真實故事不僅改變我們自己的眼光,也改變公共的敘事。它讓社會看見被忽略的處境,讓人們重新理解信仰在公共領域的意義,讓教會重新獲得可信度,成為社區在需要與困難中可倚靠的臨在。 牧養不只是教堂內的宗教活動,而是一種公共的愛與陪伴。它呼召我們走出四堵牆,走入社區,走向那些被忽略、受苦和需要支持的人群。這樣的牧養才能真正展現信仰的力量,不靠宗教熱誠的展演,而靠真實、溫柔與有分量的公共臨在,在生活中同行,在真實世界中活出愛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