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政府近日提出 C-9 法案,旨在更新與仇恨相關的刑事法律,加強對仇恨動機行為的處理,並為弱勢群體提供更清楚的法律保障。這項法案回應了近年社會中對仇恨、恐嚇與排斥現象的真實憂慮。 在一個多元族群並存的社會裡,沒有人應該因為自己的族裔、宗教、性別認同或身分背景,而對公共空間、社區活動或敬拜場所感到恐懼。從這個角度來看,C-9 法案試圖為「安全與尊嚴」劃出更清楚的底線,其立意值得肯定。然而,公共政策除了要問「是否必要」,也必須同時追問:這樣的法律是否足夠精準?是否真正回應問題的根源?又是否可能帶來未被充分討論的影響? 仇恨是真實的,但仇恨的根源不只是法律問題 仇恨確實會傷害人。它不只是情緒,更會轉化為暴力、排斥與制度性的歧視。法律在這裡扮演重要角色——界定界線、提供保護,並清楚表達社會不可接受的行為底線。 然而,仇恨很少單純源於法律不足。它往往滋生於恐懼、孤立、誤解、社會斷裂,以及長期被忽視的失落感。若只依賴刑事工具來回應仇恨,卻忽略這些社會條件與人際關係的裂痕,法律往往只能處理結果,而難以觸及成因。因此,任何以「對抗仇恨」為目標的公共政策,都必須與教育、社區建設、社會支持與跨文化對話並行。 歷史的提醒:當「正義」變成不容質疑 在討論仇恨與法律時,我們也需要誠實面對一個沉重的歷史經驗:當某一種立場被視為「絕對正確」或「不可質疑」,它本身也可能成為壓迫的起點。 在基督教歷史中,「以神之名」或聲稱「聽到聖靈感動」,曾被用來辯護許多今天看來令人痛心的行為。從十字軍東征、異端審判,到殖民主義與種族壓迫,宗教語言曾與權力結合,合理化戰爭、掠奪與排除。這並不是否定信仰本身,而是提醒我們:問題往往不只在於仇恨是否存在,也在於權力如何被使用。 當主觀感受缺乏制衡,傷害往往以正義之名出現 無論在宗教、政治或公共論述中,人都很容易把自己的恐懼、偏見或既得利益「神聖化」或「道德化」。歷史上,教會曾以神之名支持奴隸制度與各種不平等;今天回望,我們清楚知道,那更多反映的是當時的社會結構與權力關係,而非真正的公義。 這正是公共政策必須警惕的地方:當某種「正確立場」不再容許被檢視,制度就可能偏離原本保護人的初衷。 那麼,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如何被保障? 這是圍繞 C-9 法案的核心問題之一。在自由民主社會中,一個重要原則是:法律應規管具體行為與可證明的公共傷害,而不是個人的信念本身。 宗教自由的核心,不在於某種信仰是否被所有人認同,而在於人們是否能夠在不使用暴力、不煽動傷害的情況下,持守並表達自己的信念。因此,保障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的第一道防線,是確保法律針對的是明確的恐嚇、暴力、阻撓與煽動行為,以及可被司法檢驗的公共傷害,而不是單純令人不舒服、具爭議性或不被認同的觀點。 精準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保障自由,並不意味著沒有法律,而是需要界線清楚、定義狹窄、門檻嚴謹的法律。模糊的條文,往往不是保護弱勢,而是把過大的詮釋權力交到執法者或政治氣候手中,反而可能傷害少數群體,包括宗教少數與邊緣社群。 因此,任何反仇恨立法,都必須經得起檢視:定義是否清楚?標準是否一致?是否仍然保留合理的異議與公共討論空間? 程序正義,是宗教與言論自由的安全網 即使法律立意良善,程序正義仍然不可或缺。清楚的起訴標準、證據要求、司法獨立與上訴機制,並不是拖慢正義,而是防止正義被濫用。 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被冒犯的權利」,而是在高度爭議中,仍能被公平對待、被審慎裁決的權利。這種制度上的克制,正是一個社會成熟度的體現。 法律之外,公共政策更深的責任 如果我們真心希望仇恨減少,公共政策也必須同時投資在法律之外的層面:修復社區中的關係、加強對多元與歷史不公的教育、支援那些感到被邊緣化與被忽視的人,並為對話而非對立創造公共空間。 許多城市的經驗顯示,當人們感到被看見、被尊重、被納入,仇恨的吸引力就會下降。這些成果,往往來自長期、細緻而不顯眼的社會工作,而非單靠刑事條文。 結語:我們希望成為怎樣的社會? C-9 法案值得被嚴肅討論,也值得被審慎修正。但比支持或反對某一條法案更重要的,是持續追問:我們希望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又如何在對抗仇恨的同時,也守護自由? 法律可以劃線,但社會如何跨線同行,才是真正的考驗。如果這場關於 C-9 的討論,能促使我們不只談刑責,也重新思考權力、關係與責任,那麼這場討論本身,就已經具有公共價值。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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