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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災樂禍」的國和民

「幸災樂禍」係由「幸災」及「樂禍」二語組合而成。 「幸災」見於《左傳.莊公二十年》,故事是說晉惠公時,晉國發生饑荒,秦國賣糧給他們,幫助晉國度過難關。第二年,秦國也遇上荒年,向晉國購買糧食,晉國卻不答應。大夫慶鄭覺得這樣不妥,勸晉惠公說:「忘恩負義會導致無親;看見別人有難而高興是不仁;貪愛財物不與人分享是不祥之舉;得罪鄰國是不義的行為。這四種美德都沒有,如何能維持國家的長久?」雖然慶鄭不斷地勸說,但惠公還是沒採納他的意見。果真秦國收到消息後非常氣憤,隔年起兵攻打晉國,晉國非但大敗,連惠公都被俘虜了。此處原文就用了「幸災不仁」。

「樂禍」見於《左傳.莊公二十年》,故事是說春秋時,周莊王的寵妾生了個兒子子頹,個性荒淫無知。惠王時,有幾個大臣發動叛亂,奪取政權,將惠王驅逐,改立子頹為王。惠王逃到鄭國,鄭厲王打算從中調停,但聽說子頹和大臣們每天聽歌觀舞、尋歡作樂,便對虢叔說:「我聽說表達哀樂不看時機,必會遭致災禍,子頹在國家動亂時還那樣日夜笙歌,簡直是『樂禍』。連刑官在執行死刑時,君王都不應設宴享樂,更何況是他們用不正當的手段奪取王位之時。眼前大禍臨頭還不知憂慮,這種人能接受他嗎?」於是決定轉而支持周惠王。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幸災樂禍」,用來指對於他人的不幸遭遇引以為樂。

現在日本有地震,中共在背後支持的愚民表現「幸災樂禍」的最佳演繹。要留意「幸災」及「樂禍」的人都有不好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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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從知足開始

    朋友,你知道嗎,大多數的不幸都因比較而來。 知足,是幸福的開始。 給心靈洗個澡,讓生命輕鬆向行。 知足,長安,也常樂。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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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擁抱真我:在上帝的愛中釋放自我,超越文化的枷鎖

    在今天的社會中,許多人面臨著信仰與自我認同之間的掙扎,尤其是當他們的生活選擇與傳統的宗教教義或文化價值觀發生衝突時。對於那些成長於保守教會和華人家庭文化中的人來說,這樣的掙扎尤其深刻。許多人會經歷一段同性關係,並因此感到極大的內疚和焦慮,擔心自己會因為這樣的選擇而受到上帝的懲罰,甚至因此下地獄。 這樣的情況常常帶來強烈的內心掙扎,尤其當我們的選擇和行為不符合家族、社會或文化的期望時。這樣的情況會讓我們深刻感受到文化和家庭對我們的強大壓力。然而,從基督教信仰的角度來看,我們不僅需要理解上帝的恩典,還需要重新思考愛與信仰的真正意義,尤其是當我們的生活選擇與傳統的規範發生衝突時。 文化枷鎖:壓縮自我認同與家族期望 在東方文化中,尤其是在華人社會,我們往往被教導要將家族和父母的期望置於自己之上,這種文化價值觀強調集體的和諧與家庭的榮譽,並且將個人的需求、情感與選擇壓縮在他人的期待之中。這樣的文化壓力會使人感到自己不符合家族的標準,就是不孝、不正常,進而將這種文化標準內化,接受自己的不合常規、無法達到期待的身份。 這樣的自我壓抑使我們難以找到真正的自我,甚至當我們做出選擇時,會把其他人的期望當作衡量自己行為的唯一標準。這不僅讓我們感到被困住,也讓我們在生活中無法自由地展現真實的自我。這些文化枷鎖常常使我們的生活充滿內心的掙扎,甚至讓我們難以在愛與信仰的框架中找到真正的自由。 上帝的恩典與寬恕:從信仰中找到自由 然而,當我們回到上帝的愛與恩典時,我們會發現,這份愛並不是基於我們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標準或期望。上帝賜給我們的救恩,並不是依靠我們的行為來達成的,而是完全基於祂無條件的恩典。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2:8-9中寫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段經文強調,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且通過信心來領受,而非透過遵守某些道德標準或行為規範。 當我們理解了上帝的恩典,便能夠放下來自家庭、社會和文化的壓力,不再將自我認同寄託於外界的期望上。這種恩典讓我們不再依賴人的評價來定義自己,而是根據上帝對我們的接納和愛來定義自己。我們的身份來自於上帝,而不取決於外界的標準或期望。 活出真實自我並愛父母 活出真我並不是要與家族、父母的期望完全對立,或是拒絕他們的愛與關懷。相反,真正的自由是在上帝的愛中找到的,並且這份愛反而能夠讓我們更真誠地去愛和尊重我們的父母。耶穌在《馬太福音》22:37-39中教導我們,最大的誡命是愛上帝和愛人如己。在這裡,愛父母並不意味著盲目地迎合他們的每個要求,而是以上帝所賜的愛去愛他們。 這樣的愛是無條件的,並且是為了彼此的成長與福祉。當我們活出上帝賦予的真我時,我們能夠在愛中與父母建立更加健康和真誠的關係,而這不僅僅是滿足他們的期望,更是讓他們看到我們真實的自我,並以此愛他們。 上帝的接納與同性關係的理解 在基督教中,救恩並不是依賴於人的行為或表現,而是完全基於上帝的恩典。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2:8-9中寫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段經文強調,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且通過信心領受,而不是通過行為的遵守來獲得。 這告訴我們,對同性戀的恐懼並不符合基督教關於救恩的基本理解。上帝的救恩並不是基於一個人是否完美符合某些道德標準,而是基於信心對耶穌基督的信靠和接受。耶穌在《約翰福音》3:16中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裡,耶穌清楚地表達了信心與永恆生命的關係,而不是某些具體行為的遵循。 然而,聖經中也確實有關於同性行為的經文,如《羅馬書》1:26-27和《哥林多前書》6:9-10,這些經文被許多基督徒解釋為禁止同性戀的指令。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到這些經文是在特定的歷史和文化背景下寫成的。在羅馬帝國的社會中,許多性行為並非出於自願或平等關係,而是與強迫、奴役和拜偶像的儀式等不道德行為有關。因此,這些行為與當代在愛與承諾基礎上發展的同性關係是不同的。 現代社會中,許多同性關係建立在深厚的愛與承諾上,這樣的關係是彼此尊重、支持與關愛的,並不違背聖經中對愛的教導。耶穌教導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你要愛主你的神,並且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39)這是一條愛的命令,無論是異性或同性,若建立在真誠的愛、承諾與互相扶持的基礎上,這種愛無疑是符合上帝的心意的。 事實上,聖經中對婚姻的教導強調的是愛的委身與互相扶持。在《創世記》2:24中,婚姻被定義為「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不僅是對異性婚姻的描述,更是對所有真誠、無條件愛的關係的一種表達。當兩個人以愛和承諾結合,無論性別如何,他們在上帝面前的關係也是聖潔的。 同性關係中的愛,當它建立在互相尊重、誠實和承諾之上,並且彼此扶持、共同成長時,並非不聖潔。上帝賦予我們愛的能力,無論這份愛的形式如何,最終目的都是讓我們成為彼此的祝福和支持。因此,對於所有活在愛中的人而言,這份愛同樣可以反映出上帝創造的愛的真義。 解釋舊約的所多瑪與利未記的經文 此外,關於舊約中的所多瑪和利未記的經文,這些經文常被引用來討論同性行為。所多瑪的故事中,所多瑪的罪行不僅限於同性性行為,更多是因為其社會的腐敗與對弱勢群體的不公,正如《以西結書》16:49所指出的。這段經文強調所多瑪的罪行包括驕傲、不義、無憐憫,而這才是神審判所多瑪的根本原因。 同樣,利未記中的律法針對的是古代以色列社會的宗教和文化規範,目的是保持聖潔的民族身份。這些律法反映了當時的道德標準,而不是現代社會對同性關係的全面評價。現代基督徒通常認為,許多舊約的律法,如潔淨律法與食物律法,並不再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因為耶穌基督的生命與教導已經建立了新的約。因此,關於同性戀的律法應該從更寬廣的神學視角來解讀。 結語:在上帝的愛中找到自由 最終,當我們理解上帝的恩典與寬恕時,我們便能放下來自文化、家庭和社會的枷鎖,活出真實的自我。這份愛使我們能夠真正地接納自己,並以愛去接納他人,包括父母和他們的期望。同時,上帝對每一段愛的接納,無論其形式如何,都源自於愛的委身與真誠。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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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是否正在複製,曾經傷害過我們的邏輯?- 從「男盜女娼」到穆斯林標籤,一段需要被記住的集體反省

    最近在華人社區中,我愈來愈常聽到一些說法,讓人感到困惑,也值得深思。一方面,有人把穆斯林移民與恐怖主義、罪案掛鈎,彷彿「穆斯林」本身就代表危險與不安。另一方面,也有基督徒以宗教語言形容穆斯林是「需要被拯救的罪人」。這些說法看似來自不同立場,卻有一個共通點:穆斯林很少被當作具體的人來看待,而只是被簡化成某種符號。 更耐人尋味的是,當議題轉向反對同性戀權益時,這些同樣的人卻會主動尋求與穆斯林合作,形成所謂「共同守護家庭價值」的陣線。原本被視為威脅、他者,甚至「迷失者」的穆斯林,忽然成了可以並肩作戰的盟友。宗教差異、文化衝突、甚至先前的恐懼敘事,在這一刻似乎都不再重要。 這種邏輯,其實讓人想起華人自己的歷史。當年在北美社會,華人曾被形容為「男盜女娼」,被描繪成骯髒、犯罪、道德敗壞的群體。理由並不複雜:因為在唐人街裡,確實有人涉足黑幫、賭博、妓院。但我們會因此就說整個華人社群都是男盜女娼嗎?我們會不會反問,這些現象背後,是否與排華政策、結構性貧窮、被迫集中居住的歷史處境有關?為什麼少數人的行為,最後卻被用來定義整個族群? 如果我們願意更誠實一點,也必須承認,在今天的加拿大,確實有不少華人涉足販毒、地下經濟,甚至成為毒品供應鏈的一部分。這是一個不舒服的事實,但它並不新鮮,也不只屬於某一個族群。然而,我們會不會因此就接受一種說法,把加拿大嚴重的濫藥危機歸咎於「華人文化」或「華人本質」?我們會不會容許媒體或政客說,因為有華人販毒,所以華人社群本身就是問題的根源? 我們當然不會。因為我們清楚知道,濫藥問題從來不是某一個族群造成的,而是與需求、貧窮、創傷、心理健康、政策失誤、全球資本與黑市結構緊密交織在一起。個別華人參與其中,應該依法處理,但那並不能、也不應該,被用來標籤整個華人社群,更不能成為轉移制度責任的藉口。 最近發生在澳洲 Bondi Beach 的槍擊事件,也再次提醒我們,現實往往比標籤複雜得多。事後有報導指出,涉案的槍手是一對來自南亞背景的穆斯林父子。然而,在混亂與危險之中,挺身而出、試圖阻止他們、並因此受傷的,同樣是一位來自南亞背景的人。這個事實本身,就已經足以拆解「某個族群等於暴力」的粗糙推論。 如果我們只選擇記住施暴者的身份,而刻意忽略同一社群中有人冒著生命危險去阻止暴力,那麼問題其實不在於事件本身,而在於我們選擇如何敘述。這種選擇性記憶與敘事,只會製造恐懼,卻無助於理解,也無助於公共安全。 然而,令人不安的是,今天有些華人,卻不自覺地用同一套邏輯去看待穆斯林。因為有極端分子,就把整個穆斯林社群與恐怖主義劃上等號;因為媒體報導個別罪案,就推論一整個信仰群體本質上具有危險性。當年我們為被一概而論而感到憤怒,為被去人化而努力爭取尊嚴,如今卻複製了同樣的敘事方式,這本身就值得深刻反省。 最近,當華人保守派討論聯邦政府有關仇恨言論的立法時,這種矛盾再次浮現。有人開始強調這些法例「有損宗教自由」,並把聖經與可蘭經、基督徒與穆斯林綁在一起,塑造成一個「所有宗教都正受威脅」的局面。這樣的說法表面上看似包容,實際上卻令人不安,因為這種結盟往往不是出於真正的跨宗教理解,而是策略性的動員。 這裡的關鍵問題不是宗教之間是否可以合作,而是合作的基礎是什麼。如果穆斯林只在「有用」的時候才被視為夥伴,在「無用」甚至「阻礙」時就被妖魔化或貶低,那這並不是尊重,而是工具化。這樣的態度,並沒有真正看見穆斯林作為鄰舍、作為公民、作為有內在多樣性的人。 同樣值得反思的,是「宗教自由」這個詞的使用方式。宗教自由是否只是意味著可以繼續說自己想說的話,而不需要承擔任何社會後果?還是它同時也包括他人免於被去人化、被煽動仇恨、被系統性標籤的自由?當宗教自由只在保護自己時才被高舉,它的道德力量其實正在被削弱。 這些現象背後,或許反映的是一種更深層的焦慮:對社會快速轉變的恐懼,對失去文化或道德主導地位的恐懼,對「我們正在變成少數」的恐懼。當恐懼成為出發點,他者就很容易被簡化、被利用、被重新包裝,以服務某一個當下的政治或文化需要。 也許我們真正需要問的不是「穆斯林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而是「我們是否願意在不同處境中,一貫地把他人當作有尊嚴的鄰舍,而不是策略上的資源」。如果我們不能誠實面對自己在公共論述中的矛盾,那麼再多的道德語言,也只會顯得空洞而失去說服力。 在一個多元社會裡,真正困難的從來不是合作本身,而是能否在不一致、甚至不舒服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基本的尊重與誠實。這或許才是我們今天最需要學習的功課。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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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得著改變的4大要素

    在他的書“上帝的美麗 – 愛上耶穌認識的父神” (The Good and Beautiful God: Falling in Love with the God Jesus Knows) 一書裏, 司傑恩(James Bryan Smith) 為我們(基督徒)指出了人生得著改變的4大要素。 首先是采用耶穌的觀點。 讓主改變我們的價值、想法和故事,好使我們能“當以基督的心為心”。 在我們“擁有正確的觀念後,就必須將它融入生活的每一部分,透過相關的鍛煉,使身、心、靈都能夠依循著形事”。 這第二個要素就是“進行靈命操練”,其目的“就是爲了要改變生活的模式”。 而我們靈命的成長不但需要個人的操練,更需要參與基督徒的團體“和其他人一同努力”。 第4個我們的生命得著改變的要素就是聖靈的工作。無論我們個人的操練和在群體的參與都有賴聖靈的引導並賜給我們能力和恩賜。 我認同司傑恩在書裏為我們總結出的這4個要素在改變中的關鍵。 而每一個要素都需要我們花更多的時間去認識和深化。 作爲牧師,我牧養的重點之一就是與人一起去體會這些的要素和經歷改變。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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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常聽到有人提到這些年來國家進步了好多,並以此感到爲榮,更深感執政黨的偉大。 首先,國家到底在哪方面進步了。 當然,高樓大夏林立、高科技的使用、富豪的倍增、在物質的供應上,在整體購買力尤其是奢侈品的搶購方面的確是大大地提高(可以說是超英趕美)。 我的回應首先是國家進步不是一個自稱爲人服務和無私的執政黨所應該的? 別忘記,在他們奪取政權後因爲權斗和盲目胡來,死了多少人和國内經濟被拖後了多少個年代? 就凴著這些,這個黨早就不配執政了。 要驕傲和歌頌不是這個政黨而是這個民族和老百姓們。 在這些進步後,卻是貧富的差距越來越大,大小幹部貪污腐化越來越驚人。 我倒要這就是他們所稱的這個國家特色的社會主義嗎? 請別忘記,他們說是爲人民服務和他們是為勞苦百姓謀幸福的! 在宗教信仰自由、國學和人文道德和精神方面,我會寫另外短文來談論。但總體來說,是他們使到國人在人文素質和精神上變得空虛貧乏。 這裏最後,我要說的是在言論自由上。 一個自稱爲人服務和要謙卑的政權卻容不下半點的反對和對他們不滿的聲音。 難道他們真的一點錯都沒有犯過嗎? 國家的確是在某方面進步了,但我更盼望那更全面的進步早日到來。 當今的執政者能和願意這樣做嗎?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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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1. 「幸災」及「樂禍」的人都有不好的下場– well said and plain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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