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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爲“情緒”

在《情緒四重奏》這一本書裏,葛琳卡幫助我們理解何爲情緒,從而我們可以開始不但認識而且面對我們的情緒。 她寫道:

  • 情緒是與生俱來的,每一個都有情緒。 人的情緒反應,反映出他對外在環境的評估、内心世界的需要和動機,也往往是帶動行爲或反應的背後動機
  • 情緒是生物體的複合狀況,包含身體不同性質的改變(呼吸、脈搏、腺的分泌等),及精神上的表現(興奮或不寧的狀況),帶著强烈感受的信號和經常帶動傾向其中一種行爲額表現。 如果情緒非常强烈,也會干擾智力
  • 情緒乃是處於自動的評估而引起行動的傾向,評估的範疇包含外在環境及内在關注兩方面。 情緒首先覺察外在或内在的顯著改變,如需要繼續收集和處理有關資料,情緒會先評估外在環境的變遷,然後評估個人適應改變的能力
  • 情緒則是一個統稱,包含了感受、情感和心情。。。。情緒是指我們的心情和情感狀態,而感受就是我們去體驗這一種狀態是所得的感覺。
  • 情緒是每天每時每刻不斷地發生和改變的,它被大腦的神經系統主導,往往發生於我們的認知以外,在非意識的情況下,人能自然地產生情緒。
  • 情緒的感應往往比語言的資訊來得更快。
  • 情緒能不斷提供關於我們與別人聯係的信息給我們。
  • 我們每一樣的表現,都反映出我們内心對某件十五、人或景況的一種感受,因此,透過我們的情緒反應,我們開始會洞悉到自己内心的需要和目標。

在20年前我還是軟件工程師的時候,有一次我到一家高科技公司去面試中級工程師的職位。 當時一位高級工程師要測試我對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的認識和應用,就問我,要如何去認識一個完全不認識的Object. 根據Object Oriented的概念,我當然不能是要打開或將這個Object 解剖,而是要通過跟這個Object的interface以互動和之後根據這個Object的反應和分析來認識這個Object. 在很多的時候,我們也需要透過我們的情緒反應,來認識我們自己,我們内心的需要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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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比我們所信的更大

    在“化哀傷為舞蹈-在逆境中尋得盼望”一書裏,盧雲寫道: “在神學領域中,我們不斷談論神是甚麽,我們理解的神是誰,及如何領受並活出神的旨意等課題。 沃恩談論的都是自己信以爲真的事情。 如果我們不再堅持系統化地分析神的無限、無可測度,我們還可以提出多些與神有關的否定詞句 – 神不純是公義、不純是慈愛、不純是自由、或這或那。 神比我們的内心更大,我們已充分看清楚,神遠遠超越我們的所思所想。” 如果我們能夠理解承認到自己心裏的”神“的”小”的時候,我們就愿意放下“自以為正宗/對”的心態。 這卻多麽需要勇氣和信心,相信神在不同聲音和理解中都與我們同在,豐富和加深我們對他的認識。這并不是說多年來我們所受“神學”“教育”沒有價值,只是神比我們那些系統和宗派的框架和信念大。 神其實比聖經都要大。 求主幫助我們謙卑下來,不斷地去經歷神,更新和擴寬我們對神的認識。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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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每個聖公會牧師/人都是那樣。。。

    我們知道在歷史上有不少宗教界人士助紂為虐。 在不少眼裏,聖公會(起碼是華人的)比較親共,甚至與共爲伍。 前有聖公會主教丁光訓幫助中共搞“三自教會”。 丁曾經説過他這樣做是去保護教會,而結果連他自己也受到衝擊。 後近年來也有香港聖公會高層管浩鳴關於香港基督教中國化/本色化,以及他最近接受親公媒體對衆多天主教樞機和主教公開向港府提出無條件釋放黎智英要求作出了有中國特色的回應 (詳情請自行查閲)。 香港聖公會方面一直并沒有對管的説話作出任何令人信服的回應和澄清。 我是一名在溫哥華地區的聖公會牧師,并不代表所有聖公會牧師/人。 但是起碼可以代表我自己說,并非所有聖公會人都是如此親共的。 當然,我也知道在港,澳和大陸的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宗教界人士面對和承受來自中共的壓力。 我敬佩那些在那裏仍在堅持的人,也為到所有信徒來祈禱。 作爲一個基督徒/牧師,我以爲能保護我們的是我們的救主。 求助憐憫,讓我們可以跟隨主的道路,如主一樣,好公義、行憐憫,並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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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願意參與這樣的福音工作嗎?

    前一段時間跟一位非華人朋友到人稱BC最危險的地方Main & Hastings派發過百分三文治。 其實,我這一年工作重點漸漸轉移到更多的社區的工作上。 我時常聽到華人教會鼓勵弟兄姊妹們將福音帶入社區,服侍有需要的人和跨文化宣教。 其實,溫哥華和列治文等華人聚居的城市有好多這些非常需要幫助的群體。 當然,我們需要付出精神 、忍耐、金錢之外,還未必能狗可以跟他們説多兩句”福音“的話語(有親身體驗的人就明白其中原因),而且他們還不是華人,對我們的ABC都不會有”幫助“。 我們的華人基督徒朋友又有多少預備好進入這些工作呢? 如果你願意,可以聯絡我。 我可以說這樣的工作對我自己的信仰、靈性、對福音外展和社區和價值觀都有所挑戰、幫助和重整。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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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得著改變的4大要素

    在他的書“上帝的美麗 – 愛上耶穌認識的父神” (The Good and Beautiful God: Falling in Love with the God Jesus Knows) 一書裏, 司傑恩(James Bryan Smith) 為我們(基督徒)指出了人生得著改變的4大要素。 首先是采用耶穌的觀點。 讓主改變我們的價值、想法和故事,好使我們能“當以基督的心為心”。 在我們“擁有正確的觀念後,就必須將它融入生活的每一部分,透過相關的鍛煉,使身、心、靈都能夠依循著形事”。 這第二個要素就是“進行靈命操練”,其目的“就是爲了要改變生活的模式”。 而我們靈命的成長不但需要個人的操練,更需要參與基督徒的團體“和其他人一同努力”。 第4個我們的生命得著改變的要素就是聖靈的工作。無論我們個人的操練和在群體的參與都有賴聖靈的引導並賜給我們能力和恩賜。 我認同司傑恩在書裏為我們總結出的這4個要素在改變中的關鍵。 而每一個要素都需要我們花更多的時間去認識和深化。 作爲牧師,我牧養的重點之一就是與人一起去體會這些的要素和經歷改變。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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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共可以像教宗一樣為一直所犯的錯道歉嗎

    教宗終於為天主教會於多年前加拿大在原住民寄宿學校事件所犯的錯道歉。  我以爲這是一個願意承擔的行爲和開始。  這需要莫大的勇氣去面對過去所犯的的勇氣,認知,憐憫心和智慧。  我在想那一直說自己無私爲人民的終共爲什麽沒有為他們一直所犯的錯道歉並請求人民的原諒呢?  在他們手裏可是有千千萬萬人的生命。  當然,這需要勇氣,認知,憐憫心和智慧,而他們有嗎?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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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 C-9 法案:對抗仇恨,法律之外我們還需要什麼?

    加拿大聯邦政府近日提出 C-9 法案,旨在更新與仇恨相關的刑事法律,加強對仇恨動機行為的處理,並為弱勢群體提供更清楚的法律保障。這項法案回應了近年社會中對仇恨、恐嚇與排斥現象的真實憂慮。 在一個多元族群並存的社會裡,沒有人應該因為自己的族裔、宗教、性別認同或身分背景,而對公共空間、社區活動或敬拜場所感到恐懼。從這個角度來看,C-9 法案試圖為「安全與尊嚴」劃出更清楚的底線,其立意值得肯定。然而,公共政策除了要問「是否必要」,也必須同時追問:這樣的法律是否足夠精準?是否真正回應問題的根源?又是否可能帶來未被充分討論的影響? 仇恨是真實的,但仇恨的根源不只是法律問題 仇恨確實會傷害人。它不只是情緒,更會轉化為暴力、排斥與制度性的歧視。法律在這裡扮演重要角色——界定界線、提供保護,並清楚表達社會不可接受的行為底線。 然而,仇恨很少單純源於法律不足。它往往滋生於恐懼、孤立、誤解、社會斷裂,以及長期被忽視的失落感。若只依賴刑事工具來回應仇恨,卻忽略這些社會條件與人際關係的裂痕,法律往往只能處理結果,而難以觸及成因。因此,任何以「對抗仇恨」為目標的公共政策,都必須與教育、社區建設、社會支持與跨文化對話並行。 歷史的提醒:當「正義」變成不容質疑 在討論仇恨與法律時,我們也需要誠實面對一個沉重的歷史經驗:當某一種立場被視為「絕對正確」或「不可質疑」,它本身也可能成為壓迫的起點。 在基督教歷史中,「以神之名」或聲稱「聽到聖靈感動」,曾被用來辯護許多今天看來令人痛心的行為。從十字軍東征、異端審判,到殖民主義與種族壓迫,宗教語言曾與權力結合,合理化戰爭、掠奪與排除。這並不是否定信仰本身,而是提醒我們:問題往往不只在於仇恨是否存在,也在於權力如何被使用。 當主觀感受缺乏制衡,傷害往往以正義之名出現 無論在宗教、政治或公共論述中,人都很容易把自己的恐懼、偏見或既得利益「神聖化」或「道德化」。歷史上,教會曾以神之名支持奴隸制度與各種不平等;今天回望,我們清楚知道,那更多反映的是當時的社會結構與權力關係,而非真正的公義。 這正是公共政策必須警惕的地方:當某種「正確立場」不再容許被檢視,制度就可能偏離原本保護人的初衷。 那麼,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如何被保障? 這是圍繞 C-9 法案的核心問題之一。在自由民主社會中,一個重要原則是:法律應規管具體行為與可證明的公共傷害,而不是個人的信念本身。 宗教自由的核心,不在於某種信仰是否被所有人認同,而在於人們是否能夠在不使用暴力、不煽動傷害的情況下,持守並表達自己的信念。因此,保障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的第一道防線,是確保法律針對的是明確的恐嚇、暴力、阻撓與煽動行為,以及可被司法檢驗的公共傷害,而不是單純令人不舒服、具爭議性或不被認同的觀點。 精準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保障自由,並不意味著沒有法律,而是需要界線清楚、定義狹窄、門檻嚴謹的法律。模糊的條文,往往不是保護弱勢,而是把過大的詮釋權力交到執法者或政治氣候手中,反而可能傷害少數群體,包括宗教少數與邊緣社群。 因此,任何反仇恨立法,都必須經得起檢視:定義是否清楚?標準是否一致?是否仍然保留合理的異議與公共討論空間? 程序正義,是宗教與言論自由的安全網 即使法律立意良善,程序正義仍然不可或缺。清楚的起訴標準、證據要求、司法獨立與上訴機制,並不是拖慢正義,而是防止正義被濫用。 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從來不是「不被冒犯的權利」,而是在高度爭議中,仍能被公平對待、被審慎裁決的權利。這種制度上的克制,正是一個社會成熟度的體現。 法律之外,公共政策更深的責任 如果我們真心希望仇恨減少,公共政策也必須同時投資在法律之外的層面:修復社區中的關係、加強對多元與歷史不公的教育、支援那些感到被邊緣化與被忽視的人,並為對話而非對立創造公共空間。 許多城市的經驗顯示,當人們感到被看見、被尊重、被納入,仇恨的吸引力就會下降。這些成果,往往來自長期、細緻而不顯眼的社會工作,而非單靠刑事條文。 結語:我們希望成為怎樣的社會? C-9 法案值得被嚴肅討論,也值得被審慎修正。但比支持或反對某一條法案更重要的,是持續追問:我們希望成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又如何在對抗仇恨的同時,也守護自由? 法律可以劃線,但社會如何跨線同行,才是真正的考驗。如果這場關於 C-9 的討論,能促使我們不只談刑責,也重新思考權力、關係與責任,那麼這場討論本身,就已經具有公共價值。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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