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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與歷史的重演

——從葉萱的勇氣到人類的集體反思

Netflix 紀錄片《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不只是揭露韓國邪教的黑暗,更是一面鏡子,映照出人類歷史中無數次「以神之名」所犯下的罪行。這些故事並不新鮮——只是主角換了名字,地點換了國度,語言換了口音,但操控、性侵、洗腦與權力濫用的模式,卻驚人地雷同。

🌟 葉萱:一位香港女性的真實與勇氣

葉萱(Maple Yip),一位來自香港的藝術家,在紀錄片中勇敢揭露自己在韓國邪教「攝理教」(JMS)中遭受性侵的經歷。她不只是受害者,更是見證者——見證了信仰如何被扭曲,權力如何被神化。

她的未婚夫、香港藝人方力申,在紀錄片尾聲出現,陪伴她走過創傷,並在美國舉行婚禮。這段真摯的愛情,成為整部作品中最溫柔的光。

📜 歷史的回聲:神的名義下的暴力

令人不安的是,這樣的故事並非現代獨有。在人類歷史中,「神的旨意」曾被用來合理化戰爭、屠殺與迫害:

  • 古代帝王以神諭發動征戰
  • 宗教裁判所以異端之名施以酷刑
  • 殖民者以傳教之名摧毀原住民文化
  • 現代邪教以啟示之名操控信徒的身心

甚至在《聖經》中,也記載了某些人物聲稱聽到神的命令,要他們滅族、殺人、焚城。這些敘述在古代語境下或許有其象徵意義,但在現代社會,若被斷章取義或濫用,便可能成為暴力的藉口。

🗣️ 當代現象:神的聲音與人的詮釋

今天,仍有許多人聲稱自己「常常聽到神的話語」,甚至自稱是「先知」、「使徒」、「神的代言人」。這些聲音,有時是個人靈性的表達,有時卻成為操控他人的工具:

  • 有人以神的名義要求信徒捐款、斷絕家人關係
  • 有人宣稱神要他們建立新教派,掌握絕對權威
  • 有人用「神的啟示」來合理化偏激言論與行為

這些現象與邪教領袖如出一轍。他們不只是濫用神的名義,更是利用人們對神的渴望與敬畏,來達成個人目的。

🧠 我們每一個人:信仰的使用者與守護者

這篇文章不是要否定信仰,而是要提醒我們:信仰是一種力量,而力量需要責任。

真正的信仰,不是盲從,不是服從某個人的命令,不是放棄思考。它應該是自由的、理性的、充滿愛與尊重的。它應該讓人更有尊嚴,而不是更容易被操控。

葉萱的故事讓我們看見:即使在最黑暗的信仰之中,也有人選擇站出來,說出真相。她的勇氣,是對所有人的呼喚——不論你是否有宗教信仰,不論你是否曾被傷害,我們都可以選擇覺醒。

🔍 信仰的重建:從神的名義到人的尊嚴

我們需要的是一種覺醒的信仰——不再以神之名行惡,而是以人之名守護彼此。

如果你也曾在信仰中迷失,或正在尋找出口,請記住:真正的神聖,從來不會要求你放棄尊嚴。真正的信仰,不會讓你失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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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擁抱真我:在上帝的愛中釋放自我,超越文化的枷鎖

    在今天的社會中,許多人面臨著信仰與自我認同之間的掙扎,尤其是當他們的生活選擇與傳統的宗教教義或文化價值觀發生衝突時。對於那些成長於保守教會和華人家庭文化中的人來說,這樣的掙扎尤其深刻。許多人會經歷一段同性關係,並因此感到極大的內疚和焦慮,擔心自己會因為這樣的選擇而受到上帝的懲罰,甚至因此下地獄。 這樣的情況常常帶來強烈的內心掙扎,尤其當我們的選擇和行為不符合家族、社會或文化的期望時。這樣的情況會讓我們深刻感受到文化和家庭對我們的強大壓力。然而,從基督教信仰的角度來看,我們不僅需要理解上帝的恩典,還需要重新思考愛與信仰的真正意義,尤其是當我們的生活選擇與傳統的規範發生衝突時。 文化枷鎖:壓縮自我認同與家族期望 在東方文化中,尤其是在華人社會,我們往往被教導要將家族和父母的期望置於自己之上,這種文化價值觀強調集體的和諧與家庭的榮譽,並且將個人的需求、情感與選擇壓縮在他人的期待之中。這樣的文化壓力會使人感到自己不符合家族的標準,就是不孝、不正常,進而將這種文化標準內化,接受自己的不合常規、無法達到期待的身份。 這樣的自我壓抑使我們難以找到真正的自我,甚至當我們做出選擇時,會把其他人的期望當作衡量自己行為的唯一標準。這不僅讓我們感到被困住,也讓我們在生活中無法自由地展現真實的自我。這些文化枷鎖常常使我們的生活充滿內心的掙扎,甚至讓我們難以在愛與信仰的框架中找到真正的自由。 上帝的恩典與寬恕:從信仰中找到自由 然而,當我們回到上帝的愛與恩典時,我們會發現,這份愛並不是基於我們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標準或期望。上帝賜給我們的救恩,並不是依靠我們的行為來達成的,而是完全基於祂無條件的恩典。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2:8-9中寫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段經文強調,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且通過信心來領受,而非透過遵守某些道德標準或行為規範。 當我們理解了上帝的恩典,便能夠放下來自家庭、社會和文化的壓力,不再將自我認同寄託於外界的期望上。這種恩典讓我們不再依賴人的評價來定義自己,而是根據上帝對我們的接納和愛來定義自己。我們的身份來自於上帝,而不取決於外界的標準或期望。 活出真實自我並愛父母 活出真我並不是要與家族、父母的期望完全對立,或是拒絕他們的愛與關懷。相反,真正的自由是在上帝的愛中找到的,並且這份愛反而能夠讓我們更真誠地去愛和尊重我們的父母。耶穌在《馬太福音》22:37-39中教導我們,最大的誡命是愛上帝和愛人如己。在這裡,愛父母並不意味著盲目地迎合他們的每個要求,而是以上帝所賜的愛去愛他們。 這樣的愛是無條件的,並且是為了彼此的成長與福祉。當我們活出上帝賦予的真我時,我們能夠在愛中與父母建立更加健康和真誠的關係,而這不僅僅是滿足他們的期望,更是讓他們看到我們真實的自我,並以此愛他們。 上帝的接納與同性關係的理解 在基督教中,救恩並不是依賴於人的行為或表現,而是完全基於上帝的恩典。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2:8-9中寫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段經文強調,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且通過信心領受,而不是通過行為的遵守來獲得。 這告訴我們,對同性戀的恐懼並不符合基督教關於救恩的基本理解。上帝的救恩並不是基於一個人是否完美符合某些道德標準,而是基於信心對耶穌基督的信靠和接受。耶穌在《約翰福音》3:16中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裡,耶穌清楚地表達了信心與永恆生命的關係,而不是某些具體行為的遵循。 然而,聖經中也確實有關於同性行為的經文,如《羅馬書》1:26-27和《哥林多前書》6:9-10,這些經文被許多基督徒解釋為禁止同性戀的指令。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到這些經文是在特定的歷史和文化背景下寫成的。在羅馬帝國的社會中,許多性行為並非出於自願或平等關係,而是與強迫、奴役和拜偶像的儀式等不道德行為有關。因此,這些行為與當代在愛與承諾基礎上發展的同性關係是不同的。 現代社會中,許多同性關係建立在深厚的愛與承諾上,這樣的關係是彼此尊重、支持與關愛的,並不違背聖經中對愛的教導。耶穌教導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你要愛主你的神,並且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39)這是一條愛的命令,無論是異性或同性,若建立在真誠的愛、承諾與互相扶持的基礎上,這種愛無疑是符合上帝的心意的。 事實上,聖經中對婚姻的教導強調的是愛的委身與互相扶持。在《創世記》2:24中,婚姻被定義為「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不僅是對異性婚姻的描述,更是對所有真誠、無條件愛的關係的一種表達。當兩個人以愛和承諾結合,無論性別如何,他們在上帝面前的關係也是聖潔的。 同性關係中的愛,當它建立在互相尊重、誠實和承諾之上,並且彼此扶持、共同成長時,並非不聖潔。上帝賦予我們愛的能力,無論這份愛的形式如何,最終目的都是讓我們成為彼此的祝福和支持。因此,對於所有活在愛中的人而言,這份愛同樣可以反映出上帝創造的愛的真義。 解釋舊約的所多瑪與利未記的經文 此外,關於舊約中的所多瑪和利未記的經文,這些經文常被引用來討論同性行為。所多瑪的故事中,所多瑪的罪行不僅限於同性性行為,更多是因為其社會的腐敗與對弱勢群體的不公,正如《以西結書》16:49所指出的。這段經文強調所多瑪的罪行包括驕傲、不義、無憐憫,而這才是神審判所多瑪的根本原因。 同樣,利未記中的律法針對的是古代以色列社會的宗教和文化規範,目的是保持聖潔的民族身份。這些律法反映了當時的道德標準,而不是現代社會對同性關係的全面評價。現代基督徒通常認為,許多舊約的律法,如潔淨律法與食物律法,並不再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因為耶穌基督的生命與教導已經建立了新的約。因此,關於同性戀的律法應該從更寬廣的神學視角來解讀。 結語:在上帝的愛中找到自由 最終,當我們理解上帝的恩典與寬恕時,我們便能放下來自文化、家庭和社會的枷鎖,活出真實的自我。這份愛使我們能夠真正地接納自己,並以愛去接納他人,包括父母和他們的期望。同時,上帝對每一段愛的接納,無論其形式如何,都源自於愛的委身與真誠。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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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選擇,擁抱多樣性:對自由與人權的深刻理解

    無論你是持有開放態度還是有保守價值觀的朋友,我希望能夠藉著這篇文章,和大家一起深入探討什麼是“自由”和“人權”,以及如何尊重他人的選擇,擁抱多樣性。隨著社會的變化,越來越多的議題引發了討論,尤其是關於墮胎、性別認同、性取向、無家者和吸毒者等問題,這些議題常常因為與傳統觀念衝突而引發強烈反應。尤其在一些保守的文化背景中,這些問題往往被視為禁忌,甚至被貶低為過於激進或不現實。但實際上,這樣的態度未必能真正理解這些開放思想背後的真正價值。 自由與人權的真正涵義 當我們談論自由與人權時,我們常常將其與政治權利和選舉自由掛鈎,這確實是自由的其中一個方面,但自由的範疇遠不止於此。自由是一種基本的權利,是每一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無論是性別認同、性取向、家庭結構還是對自己身體的選擇權。 墮胎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議題,許多人基於道德、文化或宗教的信仰,認為墮胎是不可接受的行為。然而,從人權的角度來看,墮胎應該是女性自主決定的選擇,因為她們擁有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女性應該有權選擇是否繼續懷孕,這是她們的基本人權。 許多做出墮胎決定的人,並非輕率地做出選擇。相反,她們面臨著生活中的重重困難和現實挑戰,包括經濟困境、健康問題、家庭壓力、情感狀況等。這些困境往往使她們不得不選擇墮胎作為解決方案。這些選擇並不輕易做出,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和情感掙扎後的結果。這正是我們的開放思想與尊重之所在——理解這些女性所面臨的艱難處境,並對她們的選擇表達憐憫與支持,而不是指責或抨擊。 尊重每一個選擇,理解人權的核心 當我們看待墮胎、性別認同、性取向等議題時,我們應該理解,這些問題的背後是每個人對自己生活方式的選擇與追求。對於一些人來說,這些選擇可能是基於現實情況、情感需求或健康考量所做出的艱難決定。無論是墮胎還是改變性別認同,這些選擇都是基於對自己生活的深刻理解和對自己權利的捍衛。 真正的自由並不是強迫所有人做出相同的選擇,而是讓每個人都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生活方式。每個人無論性別、性取向、宗教信仰如何,都應該擁有選擇自己生活的自由,而不會因為這些選擇與他人的價值觀不符而遭遇排斥或指責。 打破標籤與偏見:跨越文化與信仰的藩籬 我們可以注意到,許多持保守價值觀的人,對於墮胎、性別認同、性取向等議題常常給予強烈的反應,這些反應可能源自於他們所處的文化背景或信仰體系。在這些背景中,這些議題常常被視為違背傳統道德的行為,並且可能引發對社會秩序的恐懼。因此,我們常會聽到一些極端的標籤,比如“左膠”或“左癌”,這些標籤常常被用來貶低那些支持開放思想的人,認為他們過於激進、脫離現實,甚至對社會有害。 然而,這樣的標籤和批評,其實並未真正理解開放態度的核心。開放思想並不意味著接受所有行為,而是指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無論這些選擇是否符合我們自己的信仰或價值觀。當我們將這些開放思想標籤化為極端的稱呼時,我們實際上是在忽視這些思想背後的根本價值——即尊重每個人選擇的自由,尊重每個人的生活選擇和人類的基本尊嚴。 理解差異,接納多樣性 社會的多樣性正是它的力量所在。每個人都應該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而這樣的選擇不應該受到他人的評價或批評。無論是墮胎、性別認同還是性取向,每一個選擇都源自個體對自我生活的理解與決定,而這正是自由的本質。開放思想的核心,正是接納多樣性,理解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並且不應該被社會、家庭或宗教信仰強加條件。 對於無家者和吸毒者等弱勢群體,我們應該採取更加包容的態度。這些群體並非完全由他們的選擇所造成,他們的困境往往來自於複雜的社會、經濟和心理因素。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基本尊嚴,並提供幫助,而不是進行簡單的道德譴責。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才是自由與人權的真正體現。 克服偏見與恐懼,理解真正的自由 對於那些仍然對開放思想持懷疑態度的人,我理解這是基於對變革的恐懼和對現有秩序的依賴。然而,克服這些恐懼的第一步,就是學會理解並尊重他人的差異。開放思想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接受所有的行為或觀點,而是學會在不妥協自己信仰的情況下,尊重他人的選擇和自由。這種理解與尊重,將幫助我們建立一個更加和諧、包容的社會。 結語 無論你是持開放態度還是保守價值觀的朋友,我希望您能理解自由與人權的真正意涵。自由不僅僅是選擇自己的政治權利或生活方式,它更是每個人根據自己內心的聲音選擇生活的自由。墮胎、性別認同、性取向等問題,並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而是每個人應該擁有的基本人權——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讓我們一同努力,超越偏見,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並共同建設一個更加包容、公平、自由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能夠自由地表達自己,並過上真實的生活。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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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的指鹿爲馬

    指鹿為馬,漢語成語,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這個典故説到秦二世時,趙高做了丞相,在朝廷裏為所欲為,陰謀篡奪皇位。趙高怕眾人不服,於是決定先來個下馬威。有一天上朝時,趙高命人牽着一隻鹿到朝堂上,對二世説:“臣昨日得了一匹好馬,特來獻給皇帝陛下”。 二世笑了,説:“丞相錯了,這是一隻鹿,頭上還長着角,怎麼説是馬呢?”  趙高回答:“這確實是一匹好馬,您若不信,不妨問問左右大臣,看他們怎麼説”。  大臣有一些向來對趙高阿諛奉承,連忙回答:“丞相沒説錯,這明明是一匹好馬”。 也有大臣堅持真理,就説:“這明明是一頭鹿,怎麼能説是馬。”  趙高從中摸了底。  散朝後,凡是説鹿的大臣都被強加上各種罪名趕出朝廷,有的甚至坐牢殺頭,而説是馬的大臣卻個個加官進爵了。從此朝廷百官懼怕趙高,再也不敢説真話了。 這個成語故事是用來比喻故意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這個成語雖是出於秦朝,但厤朝厤代包括當今都大有指鹿為馬的人,禍國殃民。 趙高雖然可惡,但是那些附和的人一樣可惡。你呢,你屬於那類人呢? 好在還有司馬遷把這段歷史典故下來。 好在這件事并不是發生在司馬遷所處的漢朝,否則他也不可以寫。  不過,漢朝比當今還進步,起碼不會說司馬遷映射當時的權貴而被禁。  當然司馬遷也最終因爲李陵事件和始終不屈服而遭遇宮刑。當今又有多少像司馬遷這樣堅持真理的文人呢? 在當今這個歷史真相被扭曲的時代,但願多一些的司馬遷少些附和趙高的人。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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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回生命的自主權:在萬物中守護這顆「心」

    在現代生活的喧囂中,我們常感到一種無形的牽引——那是旁人的目光、社會的期望,或是對成敗的焦慮。蔡璧名老師在《莊子,從心開始》中曾提出一個深刻的質問:「你最大的夢想而今構築在哪裏?是外物還是自己?」 這不僅是哲學的辯證,更是生命自由的關鍵。 一、 執著:綑綁生命的隱形繩索 蔡老師在書中精闢地指出,只要我們對身外之物存有一份過度的「在意」,心中就會產生「記掛」。這份記掛如同條條繩索,將我們與外物綑綁在一起。從此,我們的喜怒哀樂不再由自己決定,而是隨著外在環境的變遷而搖擺,進而失去了身心的自由。 二、 三大智慧的交匯:回歸自心的守護 如何解開這些繩索?東西方的古老智慧不約而同地將目光由外向內收回,指向同一個核心:「心」。 三、 平衡之道:使用萬物而不被奴役 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不需要身外之物。生命在世,必然有其物質、關係與責任的需用。真正的「守心」,並非要我們走向極端去否定物質,而是要釐清主從關係。 莊子曾說「物物而不物於物」——我們應當駕馭萬物,而非被萬物駕馭。身外之物是支撐生命的工具與風景,而非定義生命價值的唯一標準。當我們的心是自由的,我們便能自在地擁有,也能平靜地失去。 結語:真正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並非來自於環境的順遂,而是源於一種**「心靈的自主」**。 當我們學會不再把生命寄託於身外之物,而是專注於「守護自心」時,那些原本牽動我們的繩索就會自然脫落。這是一場從「在意他人」到「回歸自性」的轉向,讓我們在擁有萬物的同時,依然能保有一份不被隨意牽動的、真實的自由。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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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孟子的《魚我所欲也》有感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以下選取原文的一部分: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 ,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現代中文版的這一段可以是這樣: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 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乾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孟子的這一篇論述了他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捨生取義。   我在想如果多些國人能活出這種義來,那麽國家又怎會變成如此呢?    Discover more from Fr. Bill Mok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Type your email… Subsc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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